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0年05月25日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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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四、申报说明
(一)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三)我校可推荐申报1个项目。
(四)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1一式4份,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申报书汇总表(一份,学院盖章)报送社科处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社科处skc@sdnu.edu.cn邮箱(申报压缩包以“单位+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宝全;
联系电话:0531-86180053;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附件:
附件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20)
附件2.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20).docx
附件2.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