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7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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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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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单位:
2007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指标分配:
1.2007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软科学),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2.今年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和自由申报两种。限额申报的数量是根据上一年各院系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科研工作水平和能力而确定,对于限额申报指标,各单位不准超额申报,你单位的申报数额为 项。自由申报的项目学校要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教育厅将对自由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
二、 申报条件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和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条件请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1]11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坚持项目的研究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相结合,重点选择有利于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发展的研究项目,优先选择中青年教师承担的项目。
3.对教学类项目、行政管理类项目、无合作人员的项目、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项目、低水平和重复性项目,不予受理。
4.自筹经费项目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财务章),每项不低于0.3万元。
三、 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1.每个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07年5月25日报学校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书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xw.sdpec.edu.cn或校园网社
科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各单位在报送新项目的同时,要对目前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与完成情况总结(包括完成数量、比率),否则不予受理新报项目。《山东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工作进度报表》请在社科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五、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温颖筠 联系电话:86180104
社科处
2007年4月27日
附:各单位应参加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人员名单:
文学院: 李掖平 杨存昌 李宗刚 潘庆玉
政法学院: 宋惠芳 高继文
历史文化学院: 邢佳佳 李云泉 王寰鹏
教育学院: 高伟 戚万学 张茂聪
心理学院: 王益文
外语学院: 曹月华 刘再良
美术学院: 高毅清
音乐学院: 冯长春
管理与经济学院:于洪波
体育学院: 孟桦
高师培训中心: 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