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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1年03月05日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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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已启动202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见附件1,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五)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见立项通知书要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skc@sdnu.edu.cn邮箱,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1申报书”命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4单位集中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付宝全;

联系电话:0531-86180053;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5



附件1、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参考选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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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说明.doc
附件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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