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1年03月06日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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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作为申报单位,需按照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 《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见附件1) 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选题指南》中新增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由档案行业相关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挂帅、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此类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评议专家委员会单独评审。
2.2021年3月9日上午12时前,请各申报单位将《推荐2021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社科处skc@sdnu.edu.cn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社科处(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8办公室或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值班室)。申报非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社科处根据学校申报情况联系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申领,推荐单位统一填写 “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申报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的,由社科处向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科技处申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3.申报单位依据推荐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和《项目内容摘要》(见附件3,1000字以内),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打印相关材料后加盖学校公章;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项目报送
1. 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审核通过的项目,须报送纸质版 《项目任务书》一式6份,《项目内容摘要》一式2份,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报送社科处。
2.申报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的,应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社科处汇总学校申报情况盖章后直接报送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
3.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在 “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内填报项目情况、报送相关纸质材料。逾期不在系统填报、不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学校联系人:付宝全;
联系电话:0531-86180053;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6日
附件1.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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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推荐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doc